全校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厦门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请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将本单位上年度有关文件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整理立卷,在7月底前向档案馆归档。档案馆地址:思明校区图书馆南侧一楼(凤凰咖啡屋楼下)。
立卷范围:本部门在年度工作中形成的、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对本部门工作有凭证和参考价值的文书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参见厦大综〔2019〕34号文。
立卷要求:
1. 有文号的文件按文号顺序排列;无文号的,按专题分类,按时间顺序排列。一份完整的归档文件材料包括审稿单、文件原稿(OA行文无原稿)、打印正式文(两份)、附件等(上级下发相关文件附其后),如有残缺,应在移交清单和卷内目录的备注栏中说明;
2. 归档范围内的电子公文阅办单需交由主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方可归档(详见(2012)厦大办 24号文);
3. 需归档的涉密文件材料应单独立卷、列出卷内目录和移交清单(见附件3、4),并在卷内目录中标明密级和期限;
4. 拔去钉子;
5. 打页码,页码是自001开始的流水号,打在每页文件材料的右上方;
6. 打印归档目录及移交清单(见附件1、2),一式两份,其电子版单独提交档案馆;
7. 对上年度工作仍有指导意义的本部门或上级文件,文件原件归档,留用复印件;
8. 详细归档办法请看厦大综[2002]118号文、厦大综[2019]34号文。
咨询电话: 2182238 联系人:曾晓秋
附件1:卷内文件目录
附件2:文书档案移交清单
附件3:涉密文书档案卷内文件目录
附件4:涉密文书档案移交清单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