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的归档通知
全校各学院团委:
根据《厦门大学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毕业生集体合影作为我校一种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照片档案,必须完整地加以保存,请各院系团委或辅导员在毕业班学生(含研究生)拍摄完毕业集体照后,在7月15日之前将毕业合影(含电子版)与移交清单交档案馆保存。(所交照片将系别、年级、专业名称及学生姓名等塑封在照片背面)
注:电子版照片请发送到电子邮箱xiehb@xmu.edu.cn
移交清单请登入厦门大学档案馆网站 dag.xmu.edu.cn 通知通告栏毕业集体照归档通知处下载 。
联系电话:2183438
联系人:谢老师
厦门大学档案馆
201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