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名家字画与文博资料归口管理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字画与文博资料的管理,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征集、收藏或名家、名人题赠的字画与文博资料及其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资料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归档,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厦门大学字画与文博资料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编造目录,于2010年6月30日前送交校档案馆。
《厦门大学字画与文博资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名家字画与文博资料,属校内各单位所有的字画与文博资料,该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按规定编造目录送交档案馆,名贵的字画与文博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馆保管;若因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字画与文博资料损毁、遗失的,按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厦门大学字画与文博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名家字画与文博资料核查登记表》
厦门大学档案馆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