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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生学年鉴定表》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5/06/20 15:20:57       查看:

全校各学院(直属系):

为了加强学校本科生学籍档案资源建设,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和社会服务,根据《厦门大学本专科生学籍档案管理细则》(厦大学〔201862号)和学生工作部(处)“关于组织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学年鉴定及综合鉴定填写和存档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直属系)在学生毕业后尽快将毕业生的《本科生学年鉴定表》归档到学校档案馆。为做好此次归档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5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生学年鉴定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归档要求

1.各学院(直属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各学院(直属系)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指定专人(教学秘书、辅导员或其他团委工作人员)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生学年鉴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材料记录内容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附着纸张牢固,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印章清晰完整。

3.《本科生学年鉴定表》对应的电子版材料,须保证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并以PDF格式储存,每个学生的材料以“学号+姓名.pdf”进行命名,不同专业放在不同文件夹下,并以专业名称命名,并将归档学生名单一同刻录光盘。

4.必须使用一次性写入光盘,存储光盘保证可读,光盘正面用马克笔写明移交单位、光盘内容并签字。

5.归档材料以专业为单位整理,按学号升序排列,要填写《厦门大学本科毕业生<本科生学年鉴定表>移交清单》(附件1)和归档学生名单(附件2)。

三、归档时间

2025719日前。

四、档案移交

请将纸质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归档学生名单一式一份、《本科生学年鉴定表》及光盘一并移交至档案馆。由各学院(直属系)指定负责人(非学生助理)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验收。

如有疑问,请联系档案馆吴爱华,电话:0592-2183438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毕业生《本科生学年鉴定表》移交清单.docx

                附件2.归档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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