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福建省档案条例》,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厦门大学于2003年5月16日,由陈传鸿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科研档案管理办法,校党委书记王豪杰,分管科研工作、档案工作的副校长孙世刚、副校长朱崇实等校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科研档案工作是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科研档案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中。为确保科研档案的归档,会议同意学校重大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工作需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厦门大学科研档案管理规定》在全校颁布实施。
与会的校领导充分肯定了厦门大学档案馆近几年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