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室办事流程与须知
1、历史档案、上级文件及大批量文书档案查询利用,利用者须提出书面申请,馆长批准方可查阅档案。
2、
查阅人事处归档文件须经人事处同意方可查阅;查阅人事档案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处有关规定办理,详见《人事档案查询审批表》。
3、查阅财务档案须经财务处同意方可查阅档案。
4、查阅机要保密档案或内部文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方可参阅利用.
5、一般文书档案查阅到文书档案室查阅即可,具体请参见厦门大学档案资料借阅办法。
负责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2238
查阅档案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8点到11点 下午2:30-5:00